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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系 发表时间:2026-09-05 18:49:36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陕中医规范[2026])和《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陕中医[2026]),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遴选小组),根据学校政策和实施办法开展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遴选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学院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领导小组审定;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包括资格审查、综合测评排名、初评推荐等;审核本院拟推免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叶峥嵘

副组长:宋  年星  

 员:冷伟、谭龙旺、金瑄、周海哲

二、

本办法所称“推免生”,是指本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含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定向生须取得定向单位书面同意),经学校规定的遴选程序,获得免予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直接进入招生单位复试资格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即为推免生。

(二)推免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战略、支撑教育强国建设为导向,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做到标准明确、程序公开、遴选公正、竞争公平。

(三)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突出考查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能力素质、逻辑思维及创新实践等研究生培养潜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推免名额

学院的推免总名额(30人)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参考学院2022级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统筹协调分配如下: 

)中医学专业:24

)中医骨伤科学专业:3

)中医儿科学专业:3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3.成绩优异,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4.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毕业时取得学士学位。

(二)学业条件

1.学业成绩以首次修读取得的课程及教学环节成绩为准,且无重修及不合格记录。

2.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20%(含);按学术专长推荐的,位列专业前25%(含)。

3.外语水平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70分;或有效期内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或有效期内GRE成绩不低于1000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其他语种折算成绩达到相当于上述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水平。

4.中医学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中医经典等级考试或西部经典等级考试(级别不限)。

5.医学类专业学生(含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参加国家中医师岗位胜任力考核或国家临床医学水平测试,成绩达到所在专业全体考生的前50%。

(三)学术专长推荐条件

申请学术专长推荐的学生,除符合基本条件,须满足下列第1项,同时至少满足2至4中的一项。

1.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学校年度通知规定的基础上放宽5个百分点(含)。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SSCI等全文收录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中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技核心统计源期刊、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等5家分别编制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3.以物理排名前二获得与学科专业相关内容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若申请人为物理排名第二,第一位次人员须为本校相关学科专业指导教师。

4.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团体项目成员排名须为前三名)参加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第三层次及以上奖励。国内赛事限全国赛或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高水平比赛;国际赛事参照国内赛事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

学生与其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作为学术专长推荐条件,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原则,规范遴选推荐工作,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创新实践能力。推免遴选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为基础性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笔试或面试。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均须根据推免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免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能力素质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学业成绩占80%,能力素质占20%。具体测评标准如下:

1.学业成绩

考查学生在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以首次修读取得的课程及教学环节成绩为准。按推荐报名前所有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平均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系统记录成绩为准,保留两位小数)乘以80%计入总分。

2.能力素质

由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国家级测试、荣誉表彰、参军入伍、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加分项目构成,各项加分之和乘以20%计入总分。(具体加分标准见每年度通知。)所有成果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8月30日。

)参评内容的要求及说明

1.所有参评项目均须为党委政府主管部门主办,且经学校组织推荐参加并获  得。未经学校审批自行参加的,不予计分。参评项目级别的认定,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核判定。

校级成果、奖励及非教育部认定的各类赛事,由学院在制定推免实施细则时明确是否予以加分;若予以加分,其加分总和最高不得超过能力素质部分(20分)的2%。

2.参评项目及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陕西中医药大学,非本校署名的成果不予认定。成果取得时间见每年度通知。

3.同一类别(如竞赛类、科研类、文体类、荣誉类等)设置单项指标上限分       值。同一学生在某一方面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得分。

)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或存在学术不端、品行不端行

为。

2.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生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在9月6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陕西中医药大学推荐2027届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二)学生个人成绩单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

(三)所有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遴选办法

(一)思想政治考核与材料审核

学院党委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

学院在遴选小组指导下,成立院级审核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3人或5人组成),依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竞赛奖项、荣誉等参评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对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本学院范围内公开答辩。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形,须由相关学生提交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该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院级审核小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聚焦学生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按上述标准排除不合格成果,给出明确审核意见。

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须在学院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二)综合排序与公示

学院遴选小组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后,院内公示3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材料审核过程须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存档,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件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由学生所在学院集中保管。

七、申述程序

(一)在学院公示期内,任何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设立在学院办公室)提出。书写的内容主要包含异议具体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学生申诉委员会对申诉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提请遴选小组集体审定,并在提起申诉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诉人。

(三)申诉期内原则上推免工作按既定流程推进,申诉处理不影响其他符合条件学生的正常评审;若申诉涉及程序违规或重大事实争议(如成绩造假、名额分配错误),且可能影响其他学生权益时,遴选小组可局部暂停相关环节(如复核结果公示),暂停需经集体决策,并书面通知受影响人员。 

 (四)学院以及学校经调查核实,如确有漏排漏选情况,应当重新进行排名和推荐;确属不符合推免条件者将予以除名,并在相同专业初选名单中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本遴选方案由陕西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负责解释。当本方案与学校方案冲突时,以学校方案为准。在遴选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学生在遴选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其选拔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院设立监督委员会,由纪委书记牵头主要负责全过程监督,确保遴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按照学校要求,建立并实施回避制度,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未尽事宜,由陕西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遴选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任老师 电话029-38185131

举报申诉联系人及方式:王老师 电话029-38185240  邮箱zyxy@sntcm.edu.cn